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組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19 ~ 113/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工作內容 1.採購業務(15萬元以上工程、財務、勞務等採購)。 2.每月決標資料彙整申報(含提供政風室本廠決標資料月報)。 3.協助辦理庭園綠美化養護、環境清潔維護。 4.協助辦理勞安業務(含勞安自主性檢查及相關文件管理申報等)及研考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官職等及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不得高於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具採購證照者及辦理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5.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6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 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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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採購業務(15萬元以上工程、財務、勞務等採購)。 2.每月決標資料彙整申報(含提供政風室本廠決標資料月報)。 3.協助辦理庭園綠美化養護、環境清潔維護。 4.協助辦理勞安業務(含勞安自主性檢查及相關文件管理申報等)及研考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官職等及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不得高於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具採購證照者及辦理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5.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6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 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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