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
助理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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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安全會議 |
職稱 | 助理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
工作內容 | (一)資訊機房管理。 (二)資訊硬體設備維護及管理。 (三)網路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審查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經升官等訓練合格,且具有調任資訊處理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另具資訊及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5月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助理設計師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第三組第三科收。聯絡電話:02-21912018分機632(張先生)。 (二)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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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
職稱
助理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資訊機房管理。 (二)資訊硬體設備維護及管理。 (三)網路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審查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經升官等訓練合格,且具有調任資訊處理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四)另具資訊及資安相關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114年5月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家安全會議助理設計師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第三組第三科收。聯絡電話:02-21912018分機632(張先生)。 (二)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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