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書記

公告日 114/04/17
刊登起迄日 114/04/17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衛生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登山街16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文及發文。 二、文書檔案管理。 三、行政相驗聯繫及統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兼具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 四、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報名⽅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完成下列步驟: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簡要自述(需簽名)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如檔案容量過大,附件請另上傳至「[email protected]」。 ⼆、證件不⿑者及資格不符者視為初審不合格,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不另⾏通知。 注意事項: ⼀、經甄選錄取⼈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雄市政府核准後始⽣效。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員列冊候⽤,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若未獲核派⾃動失效。 三、⾯試時間由本局⼈事室於⾯試前以電⼦郵件通知。 四、如⾯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五、本徵缺啟⽤現職應徵⼈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六、⾯試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之因素,經⾼雄市政府宣佈停班訊息即取消⾯試,另擇期舉⾏,並個別通知各⾯試⼈員。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書記
113/12/31~1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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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文及發文。 二、文書檔案管理。 三、行政相驗聯繫及統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兼具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 四、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報名⽅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完成下列步驟: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簡要自述(需簽名)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如檔案容量過大,附件請另上傳至「[email protected]」。 ⼆、證件不⿑者及資格不符者視為初審不合格,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不另⾏通知。 注意事項: ⼀、經甄選錄取⼈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雄市政府核准後始⽣效。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員列冊候⽤,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若未獲核派⾃動失效。 三、⾯試時間由本局⼈事室於⾯試前以電⼦郵件通知。 四、如⾯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五、本徵缺啟⽤現職應徵⼈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六、⾯試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之因素,經⾼雄市政府宣佈停班訊息即取消⾯試,另擇期舉⾏,並個別通知各⾯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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