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市(臺東市青島街55號)
工作內容 1. 榮民、榮眷訪視服務照顧工作。 2.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並於郵件封面註明參加約僱職缺甄試。 2.報名期限: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收件)。掛號郵寄至:台東市青島街55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9-220722李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34,375元/月。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5.甄試項目及比重: (1) 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 (2) 面試:30%。 (3)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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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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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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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 榮民、榮眷訪視服務照顧工作。 2.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並於郵件封面註明參加約僱職缺甄試。 2.報名期限: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收件)。掛號郵寄至:台東市青島街55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9-220722李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34,375元/月。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5.甄試項目及比重: (1) 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 (2) 面試:30%。 (3)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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