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4/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4等 |
| 縣市 | 臺東縣 |
| 工作地點 | 臺東市(臺東市青島街55號) |
| 工作內容 | 1. 榮民、榮眷訪視服務照顧工作。 2.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並於郵件封面註明參加約僱職缺甄試。 2.報名期限: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收件)。掛號郵寄至:台東市青島街55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9-220722李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34,375元/月。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5.甄試項目及比重: (1) 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 (2) 面試:30%。 (3)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榮民、榮眷訪視服務照顧工作。 2. 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並於郵件封面註明參加約僱職缺甄試。 2.報名期限: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收件)。掛號郵寄至:台東市青島街55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9-220722李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34,375元/月。 4.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5.甄試項目及比重: (1) 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 (2) 面試:30%。 (3)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