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藥師
公告日 | 11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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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杉林區衛生所(地址: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93巷2號) |
工作內容 | 一、藥品調劑及藥事服務。 二、藥政業務。 三、健保申報。 四、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定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藥師證書並具實際調劑執業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採紙本⽅式應徵,請於114年5⽉16⽇(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上開資料(含報名表)紙本送達⾼雄市苓雅區凱旋⼆路132-1號⾼雄市政府衛⽣局⼈事室王⼩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杉林區藥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本局網址(徵才公告):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C410A38C05792E2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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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藥品調劑及藥事服務。 二、藥政業務。 三、健保申報。 四、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定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藥師證書並具實際調劑執業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紙本⽅式應徵,請於114年5⽉16⽇(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上開資料(含報名表)紙本送達⾼雄市苓雅區凱旋⼆路132-1號⾼雄市政府衛⽣局⼈事室王⼩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杉林區藥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本局網址(徵才公告):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C410A38C05792E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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