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 114/04/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4/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總務處(臺中市西屯區西苑路268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形。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懲處紀錄。 (四)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 (六)具學校事(庶)務組相關業務經驗或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其餘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簡章。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甄選自傳表(格式如簡章附件,內容以2頁為限)。 2.其他證明文件【如得轉任綜合行政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4-27016473轉761人事室顏先生。 其餘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簡章。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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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形。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懲處紀錄。 (四)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 (六)具學校事(庶)務組相關業務經驗或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其餘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簡章。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甄選自傳表(格式如簡章附件,內容以2頁為限)。 2.其他證明文件【如得轉任綜合行政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4-27016473轉761人事室顏先生。 其餘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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