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7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
工作內容 除本校商業設計管理系教學、研究及行政服務工作外,亦視需求協助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其他系所。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設計或藝術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有博士資格,或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2、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須符合此項規定。 3、具設計相關實務經驗,能全英文授課、具企劃與計畫撰寫、促進產學合作者或曾指導學生碩士論文、主持產學合作案或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者優先考量。 4、具研究能力並曾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SCI、SSCI或THCI、TSSCI等,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佳。 5、應聘者除設計概論課程授課外,將視本系發展支援下述部份課程:基本設計、文創分析與設計、專題設計、品牌識別系統設計、角色IP設計與動漫等相關課程。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基本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下載「2-4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資料一併繳交)。 2、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 3、學經歷證件影本(含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及內政部出入境證明),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論文。 4、作品集(包含最近五年內個人作品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影片型式作品請檢附光碟或可連結網址)。 5、著作目錄(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實際研究成果、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 6、檢附業界實務證明(一年以上,且註明起迄日期之勞保及服務或在職證明)。 7、已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影本,另外如學術成就優良事蹟、證照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二、其它事項: 1、起聘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2、本案依案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專任教師聘約、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詳參本校人事室專區(https://pse.is/S3RMA) 3、請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三)前將紙本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商業設計管理系教師>及聯絡電話。 4、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三、聯絡人:黃馨儀助教  電話:(03)450-6333#8151 [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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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3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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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除本校商業設計管理系教學、研究及行政服務工作外,亦視需求協助創新設計與經營學院其他系所。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設計或藝術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有博士資格,或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2、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須符合此項規定。 3、具設計相關實務經驗,能全英文授課、具企劃與計畫撰寫、促進產學合作者或曾指導學生碩士論文、主持產學合作案或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者優先考量。 4、具研究能力並曾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SCI、SSCI或THCI、TSSCI等,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佳。 5、應聘者除設計概論課程授課外,將視本系發展支援下述部份課程:基本設計、文創分析與設計、專題設計、品牌識別系統設計、角色IP設計與動漫等相關課程。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基本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下載「2-4新聘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資料一併繳交)。 2、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 3、學經歷證件影本(含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及內政部出入境證明),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論文。 4、作品集(包含最近五年內個人作品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影片型式作品請檢附光碟或可連結網址)。 5、著作目錄(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實際研究成果、產學合作研究及相關計畫)。 6、檢附業界實務證明(一年以上,且註明起迄日期之勞保及服務或在職證明)。 7、已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影本,另外如學術成就優良事蹟、證照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二、其它事項: 1、起聘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2、本案依案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專任教師聘約、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詳參本校人事室專區(https://pse.is/S3RMA) 3、請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三)前將紙本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商業設計管理系教師>及聯絡電話。 4、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三、聯絡人:黃馨儀助教  電話:(03)450-6333#8151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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