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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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5/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
工作內容 | 1、 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污水抽(揚)水站及礫間曝氣氧化設施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管理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 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 具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5/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污水抽(揚)水站及礫間曝氣氧化設施之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管理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 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 具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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