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7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寶山鄉雙溪村雙園路二段325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工務課經建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備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如具工程經驗者尤佳。 2、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7日下午12時止。 2、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3-5200090#83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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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工務課經建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備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如具工程經驗者尤佳。 2、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7日下午12時止。 2、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3-52000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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