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2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陳小姐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資教股資訊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B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
工作內容 1、 數位素養推廣 2、 校安簽核 3、 遊戲式素養教育評量系統(新北星聯盟-素養星球) 4、 教育局暨所屬各級學校資訊預算先期審查窗口、市府資中心資訊(含智能城市)窗口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7.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及經費續聘。 (二)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6,440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02) 80723456分機644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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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2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數位素養推廣 2、 校安簽核 3、 遊戲式素養教育評量系統(新北星聯盟-素養星球) 4、 教育局暨所屬各級學校資訊預算先期審查窗口、市府資中心資訊(含智能城市)窗口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7.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視工作績效及經費續聘。 (二)月酬支金為新臺幣46,440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02) 80723456分機64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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