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工友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7 ~ 114/05/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
工作內容 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每月薪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發給,至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核實計給。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品行端正,素行無不良紀錄者。 (四) 需公立醫院最近3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聯絡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收件人:「總務科李小姐」或親自送至本署收發室收文(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並請於信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手續及檢附文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2.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5.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6.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3.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李佩珊小姐,電話:07-6131765分機3339,傳真:07-61205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5/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每月薪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發給,至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核實計給。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品行端正,素行無不良紀錄者。 (四) 需公立醫院最近3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聯絡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31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收件人:「總務科李小姐」或親自送至本署收發室收文(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並請於信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手續及檢附文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2.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5.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6.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3.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李佩珊小姐,電話:07-6131765分機3339,傳真:07-61205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