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組員
| 公告日 | 114/04/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4/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嘉義縣 |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8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教育訓練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3、對社群媒體經營感興趣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 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2、 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445林先生。 3、由本所審查資歷,業務單位得擇優通知面談。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教育訓練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薦任第6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3、對社群媒體經營感興趣者尤佳。
聯絡方式
1、 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2、 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445林先生。 3、由本所審查資歷,業務單位得擇優通知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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