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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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7 ~ 114/04/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220067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168號) |
工作內容 | 1、各處室及幼兒園物品採購。 2、財產報廢、減除事項之辦理、財產移交清點之辦理、財物之保管及領用、辦理財產定期盤點。 3、水電辦公機具之管理、維護及檢修。 4、勞健保、勞退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需具備身心障礙證明),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 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校幹事錄取正取1名(預估缺),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3-1350分機111。總務處2963-1350分機4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幹事
114/03/13~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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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各處室及幼兒園物品採購。 2、財產報廢、減除事項之辦理、財產移交清點之辦理、財物之保管及領用、辦理財產定期盤點。 3、水電辦公機具之管理、維護及檢修。 4、勞健保、勞退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需具備身心障礙證明),經銓敘審定委任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 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聯絡方式
一、本校幹事錄取正取1名(預估缺),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請將以下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3-1350分機111。總務處2963-1350分機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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