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技士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7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企劃組(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工作內容 一、網路、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維護業務規劃、實施及推動。 二、動植物防檢疫科技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事宜。 三、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項管理之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獸醫、植物病理、昆蟲學系、植物保護、園藝、植物、農藝、森林學系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可配合機關參訓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證書取得證照及證書為佳。 七、具有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能力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聯絡電話:02-23434236莊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23432088周先生。 四、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7 ~ 114/04/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網路、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維護業務規劃、實施及推動。 二、動植物防檢疫科技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事宜。 三、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項管理之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獸醫、植物病理、昆蟲學系、植物保護、園藝、植物、農藝、森林學系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可配合機關參訓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證書取得證照及證書為佳。 七、具有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能力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後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聯絡電話:02-23434236莊小姐,有關業務問題,電洽02-23432088周先生。 四、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