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鹽埕稽徵所 地址:高雄巿鹽埕區大仁路6號6樓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期間:預計自113年12月上旬至113年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 4.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2.請於113年11月25日前寄至高雄巿鹽埕區大仁路6號6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鹽埕稽徵所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7-5337257分機6518),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5.報酬:支四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3,750元(實際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折算金額為主) 6.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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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期間:預計自113年12月上旬至113年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 4.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2.請於113年11月25日前寄至高雄巿鹽埕區大仁路6號6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鹽埕稽徵所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7-5337257分機6518),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5.報酬:支四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3,750元(實際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折算金額為主) 6.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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