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4/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8 ~ 114/04/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屏東縣三地門鄉中正路二段100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土地農業課禁伐補償、造林等業務。(本案係列入114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任用計畫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完成甄選程序報到後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
| 資格條件 |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
| 聯絡方式 | 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未檢齊相關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妥相關資料(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歷、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並貼2吋照片1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需載明起訖期間,無則免附)。 於114年4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土農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指定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書面審查相關資格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連絡電話:08-7991104轉107黃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7~114/03/20
|
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土地農業課禁伐補償、造林等業務。(本案係列入114年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任用計畫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完成甄選程序報到後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聯絡方式
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未檢齊相關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妥相關資料(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歷、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並貼2吋照片1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需載明起訖期間,無則免附)。 於114年4月2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土農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指定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書面審查相關資格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連絡電話:08-7991104轉107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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