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4/18
刊登起迄日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機關名稱: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工作地點: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人文課
工作內容 一、有關立案宗教之輔導事項。 二、寺廟、教會財團法人、宗祠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變更登記及財產處分之核轉事項。 三、統一祭典節約工作計畫及推行事項、改善社會風氣之推行事項。 四、寺廟教會調查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且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具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現職人員 1.應徵者請於114年4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2. 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 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非現職人員  請將履歷表及附件(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檔名註明「應徵人文課課員—OOO(姓名)」,於114年4月25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以電話確認本機關業已收受資料。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PDF檔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於本所最新消息公告) 三、工作內容洽詢聯絡人 (一)出缺課室聯絡人:人文課陳先生 (二)洽詢電話:02-27239777分機6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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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有關立案宗教之輔導事項。 二、寺廟、教會財團法人、宗祠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變更登記及財產處分之核轉事項。 三、統一祭典節約工作計畫及推行事項、改善社會風氣之推行事項。 四、寺廟教會調查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且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具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現職人員 1.應徵者請於114年4月2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2. 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 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非現職人員  請將履歷表及附件(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檔名註明「應徵人文課課員—OOO(姓名)」,於114年4月25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以電話確認本機關業已收受資料。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PDF檔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於本所最新消息公告) 三、工作內容洽詢聯絡人 (一)出缺課室聯絡人:人文課陳先生 (二)洽詢電話:02-27239777分機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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