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4/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南投縣竹山鎮公所路100號)及所轄地區。 |
工作內容 | 一、本案係預估缺。 二、辦理民政課調解會業務等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如已於My data編輯完畢則免附) 7、 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8、 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敘明【應徵民政課法制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注意事項: 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資料初審合格者如有面試需求,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連絡電話:049-2642175-212(張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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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本案係預估缺。 二、辦理民政課調解會業務等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如已於My data編輯完畢則免附) 7、 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8、 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敘明【應徵民政課法制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注意事項: 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資料初審合格者如有面試需求,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連絡電話:049-2642175-212(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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