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 11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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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有里幹事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證件請用A4影本,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章),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304 ;工作內容問題,請聯繫民政課簡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10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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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有里幹事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證件請用A4影本,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章),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304 ;工作內容問題,請聯繫民政課簡先生,電話02-24931111轉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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