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4/04/1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18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 |
工作內容 | 市區道路及公園綠美化修剪、清掃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配合度及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3.有汽車駕照者佳。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4年5月2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5.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本職缺薪資為29090元整,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劉小姐。 經建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375 盧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市區道路及公園綠美化修剪、清掃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配合度及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3.有汽車駕照者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4年5月2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經建課臨時人員】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5.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本職缺薪資為29090元整,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劉小姐。 經建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375 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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