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3等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2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19 ~ 113/11/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職稱 | 3等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暫僱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市地重劃相關作業、文書、檔案管理、辦公環境整理、會議室管理、庶務類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酬:暫僱人員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服務熱忱及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職務內容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3等暫僱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3等暫僱人員」)。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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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9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3等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暫僱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市地重劃相關作業、文書、檔案管理、辦公環境整理、會議室管理、庶務類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酬:暫僱人員3等220薪點,薪資29,700元。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服務熱忱及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職務內容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3等暫僱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3等暫僱人員」)。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5.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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