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0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工作內容 本職缺預計於114年3月3日出缺。 (一) 學生請假、獎懲、銷過、深耕計劃獎助學金。 (二) 學雜費減免。 (三) 弱勢學生助學金(含生活助學金及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弱勢助學金)。 (四) 急難救助金。 (五) 臺北市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補助費。 (六) 生活、法治、人權、品德等宣教業務。 (七) 學務資訊系統維護。 (八) 協辦畢業典禮及校慶親善大使接待工作規劃與執行。 (九)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法律學系相關背景尤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曾任委任職務2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工作熱忱、耐心、負責盡職、積極主動之人格特質,及溝通協調與互助合作精神。 (五)具備生活輔導業務知能及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經驗。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及視業務需要支援本校桃園平鎮校區。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擬任人員具結書(人事人員詢問欄空白即可) 8.[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9.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工作經驗)等9項資料。 註1:第7-8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下載「擬任人員具結書」及[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註2:[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以Word檔格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73裴組長;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預計於114年3月3日出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0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本職缺預計於114年3月3日出缺。 (一) 學生請假、獎懲、銷過、深耕計劃獎助學金。 (二) 學雜費減免。 (三) 弱勢學生助學金(含生活助學金及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弱勢助學金)。 (四) 急難救助金。 (五) 臺北市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補助費。 (六) 生活、法治、人權、品德等宣教業務。 (七) 學務資訊系統維護。 (八) 協辦畢業典禮及校慶親善大使接待工作規劃與執行。 (九)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法律學系相關背景尤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曾任委任職務2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工作熱忱、耐心、負責盡職、積極主動之人格特質,及溝通協調與互助合作精神。 (五)具備生活輔導業務知能及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經驗。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及視業務需要支援本校桃園平鎮校區。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19日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擬任人員具結書(人事人員詢問欄空白即可) 8.[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9.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工作經驗)等9項資料。 註1:第7-8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下載「擬任人員具結書」及[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註2:[113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以Word檔格式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73裴組長;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預計於114年3月3日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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