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19
刊登起迄日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242011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土地登記、為民服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期滿無條件解僱。 1.請檢附:(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如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證件影本。 2.報名方式:請於114年4月2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聯絡電話:02-22779245分機600。 3.約僱3等,薪資標準月支新臺幣29,700元,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土地登記、為民服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期滿無條件解僱。 1.請檢附:(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如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證件影本。 2.報名方式:請於114年4月25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聯絡電話:02-22779245分機600。 3.約僱3等,薪資標準月支新臺幣29,700元,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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