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科員

公告日 114/04/21
刊登起迄日 114/04/21 ~ 114/04/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工作內容 辦理出納、採購及庶務等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請應徵人員於114年4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2-27721350轉3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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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出納、採購及庶務等業務。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請應徵人員於114年4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職缺應徵」系統,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2-27721350轉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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