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4/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雲林縣大埤鄉中山路8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 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蓋私章具結「與正本相符」。於114年4月28日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月)。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5-5912116業務問題洽分機231林主任或人事業務洽分機222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 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蓋私章具結「與正本相符」。於114年4月28日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月)。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本項甄選正取1名,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5-5912116業務問題洽分機231林主任或人事業務洽分機222人事室。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