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專員

公告日 114/04/21
刊登起迄日 114/04/18 ~ 114/04/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
工作內容 辦理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大隊人事室相關人事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5.具警察、消防或考試分發相關人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6.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4.聯絡電話:(02)8196-6511熊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18 ~ 114/04/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辦理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大隊人事室相關人事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5.具警察、消防或考試分發相關人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6.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4.聯絡電話:(02)8196-6511熊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