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4/2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校各學制學生學籍、成績、選課、學分抵免等異動管理。 二、註冊組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word、excel、powerpoint進階文書處理能力。 五、.耐心細心、善於溝通具服務熱忱者;有良好行政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2)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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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本校各學制學生學籍、成績、選課、學分抵免等異動管理。 二、註冊組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word、excel、powerpoint進階文書處理能力。 五、.耐心細心、善於溝通具服務熱忱者;有良好行政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洪小姐(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2)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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