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三) 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待遇: 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折合金額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工作期間暫訂自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以被代理人員實際請假日期為準)。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後先於「履歷填寫」維護個人資料、填寫自傳,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 4.其他證照及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等)。 5.「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之附件,或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年4月21日本分署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附件,並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通訊報名: 無法線上報名者,請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年4月21日本分署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併同前述證明文件紙本於114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並請將履歷表word電子檔於期限內先行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逾期報名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參加甄選,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僱,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1 陳小姐。 ▲注意事項: (一)正取名額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本職缺係預估缺,預定114年5月2日出缺,倘該被代理人員因故提前復職,則本職缺將逕予取消。 (三)因前次公告未有符合資格者,爰本職缺重新公告,如本次公開甄選仍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3個日曆天,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17~114/04/20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3/21~114/03/25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三) 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待遇: 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折合金額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工作期間暫訂自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以被代理人員實際請假日期為準)。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後先於「履歷填寫」維護個人資料、填寫自傳,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 4.其他證照及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等)。 5.「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之附件,或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年4月21日本分署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附件,並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通訊報名: 無法線上報名者,請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年4月21日本分署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併同前述證明文件紙本於114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專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並請將履歷表word電子檔於期限內先行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逾期報名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參加甄選,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僱,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1 陳小姐。 ▲注意事項: (一)正取名額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本職缺係預估缺,預定114年5月2日出缺,倘該被代理人員因故提前復職,則本職缺將逕予取消。 (三)因前次公告未有符合資格者,爰本職缺重新公告,如本次公開甄選仍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3個日曆天,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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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114/04/17~1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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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1~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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