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4/04/2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寶慶路3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大樓清潔維護勞務委託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辦理大樓保全業務委外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辦理停車場租用管理及租金收繳。 (四)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節能業務、消耗性物品發放情形、監視畫面調閱申請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大樓庶務管理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代理期間暫訂為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4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 洪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300#5332)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聘人員
114/03/20~114/03/28
|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大樓清潔維護勞務委託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辦理大樓保全業務委外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辦理停車場租用管理及租金收繳。 (四)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節能業務、消耗性物品發放情形、監視畫面調閱申請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大樓庶務管理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徵才資訊),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代理期間暫訂為114年6月2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4月30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 洪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5300#5332)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