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專任助理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館3樓)。
工作內容 1.協助雙語化學習計畫之業務推動及各項活動辦理。 2.彙整計畫相關工作資料成果報告及製作簡報。 3.計畫經費管控與核銷。 4.辦理各項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具行政經驗,能獨立作業及業務規劃能力。 3.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並具備處理公文能力(如:計畫及成果報告撰寫、經費核銷)。 4.能配合工作需求,辦理相關研討活動。 5.英語能力B2級以上,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
聯絡方式 工作期間:114年5月1日起,延聘期間配合計畫時程,並依工作表現及計畫需求予以續聘。 工作待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含勞健保。新進專任助理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6,300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41,500元。 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至本校人事室網站→徵才系統→徵才網站加入會員後→輸入「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學歷、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 備註:(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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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3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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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雙語化學習計畫之業務推動及各項活動辦理。 2.彙整計畫相關工作資料成果報告及製作簡報。 3.計畫經費管控與核銷。 4.辦理各項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具行政經驗,能獨立作業及業務規劃能力。 3.熟稔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並具備處理公文能力(如:計畫及成果報告撰寫、經費核銷)。 4.能配合工作需求,辦理相關研討活動。 5.英語能力B2級以上,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

聯絡方式

工作期間:114年5月1日起,延聘期間配合計畫時程,並依工作表現及計畫需求予以續聘。 工作待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含勞健保。新進專任助理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6,300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41,500元。 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至本校人事室網站→徵才系統→徵才網站加入會員後→輸入「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學歷、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 備註:(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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