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
學校代理職員(本職缺限身心障礙)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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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 |
職稱 | 學校代理職員(本職缺限身心障礙)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本園(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3樓) |
工作內容 | 1、幼兒園行政事務與規劃。 2、其他園方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不限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24 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若事後發現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24 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3、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工作及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為佳。 4、男性須巳服畢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聯絡方式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13時止。 (二)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應填具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3樓(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行政辦公室)。 二、應備證件: (一) 代理職員甄選報名表等(請務必詳實填寫請詳填各欄,貼妥最近 3 個內 1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1 張,並親自簽名或蓋章,相關表件請至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網站下載;網址:http://ntpc59303.blogspot.com/)。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委託書(非親自報名者,請檢附)。 (五)切結書。 (六)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七)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八)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九)同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驗最近 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十)退伍令或免役、除役證明正反面影本(男性須檢附)。 (十一)其他合於報名資格及資料審查之各項證明文件(如國外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 以上所檢附資料請依簡章規定黏貼於表件;無須黏貼於表件,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甄選方式:口試10分鐘。 四、本案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錄取者應向本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 個月內胸部X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3個月內核發),未繳交者,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五、僱用期間:自114年4月28日(自錄取聘僱到職)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 *本職缺1學期1聘,服務良好者,可再經由甄選錄取續聘* 六、錄取人員薪資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附錄職員薪資支給基準表」第 1 級給薪(另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額),如有調整,依新北市政府規定辦理: (一)專科:每月 3 萬 6,159 元。 (二)學士(及以上):每月 3 萬 8,455 元。 七、報名相關問題聯絡電話: (02)29456696分機13葉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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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
職稱
學校代理職員(本職缺限身心障礙)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幼兒園行政事務與規劃。 2、其他園方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不限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24 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若事後發現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24 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3、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工作及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為佳。 4、男性須巳服畢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5、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13時止。 (二)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應填具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236號3樓(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行政辦公室)。 二、應備證件: (一) 代理職員甄選報名表等(請務必詳實填寫請詳填各欄,貼妥最近 3 個內 1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1 張,並親自簽名或蓋章,相關表件請至新北市立中和幼兒園網站下載;網址:http://ntpc59303.blogspot.com/)。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委託書(非親自報名者,請檢附)。 (五)切結書。 (六)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七)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八)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九)同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驗最近 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十)退伍令或免役、除役證明正反面影本(男性須檢附)。 (十一)其他合於報名資格及資料審查之各項證明文件(如國外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 以上所檢附資料請依簡章規定黏貼於表件;無須黏貼於表件,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甄選方式:口試10分鐘。 四、本案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錄取者應向本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 個月內胸部X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3個月內核發),未繳交者,予以取消錄取資格。 五、僱用期間:自114年4月28日(自錄取聘僱到職)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 *本職缺1學期1聘,服務良好者,可再經由甄選錄取續聘* 六、錄取人員薪資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附錄職員薪資支給基準表」第 1 級給薪(另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額),如有調整,依新北市政府規定辦理: (一)專科:每月 3 萬 6,159 元。 (二)學士(及以上):每月 3 萬 8,455 元。 七、報名相關問題聯絡電話: (02)29456696分機1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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