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新竹市中央路241號)
工作內容 1.托育服務、婦女福利及相關教育訓練與方案規劃。 2.其他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本職務須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社會工作師
114/02/12~114/02/18
檢視
社會工作師
114/01/21~114/02/0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托育服務、婦女福利及相關教育訓練與方案規劃。 2.其他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本職務須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社會工作師
114/02/12~114/02/18
檢視
社會工作師
114/01/21~114/02/07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