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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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工作內容 | 1.預算規劃分配、表單登帳管控及相關資料彙整。 2.補助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相關業務。 3.協辦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計畫、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並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符合綜合行政職系調任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連絡電 話:(03) 4096682分機8020人事室許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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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預算規劃分配、表單登帳管控及相關資料彙整。 2.補助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相關業務。 3.協辦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計畫、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並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符合綜合行政職系調任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連絡電 話:(03) 4096682分機8020人事室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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