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游泳池救生員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1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職稱 游泳池救生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國立金門農工(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082-333274# 307)
工作內容 一、工作時間: (一) 每週一至週五,每日 08:00 ~12:00~13:00 ~17:00 。 (二) 配合學校游泳課程及游泳池開放時間 。 (三) 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合格之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 以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 )游泳池安全維護及環境衛生管理 1. 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 依勤前教育事項,先行巡視泳池,並清潔泳池,將池底吸塵器由池底收起,並將電源延長線整理放置固定位置 。 3. 檢查相關教學輔助教具 、 救生與清潔器材是否齊備與就定位。 4. 就定點或巡場位置監控泳池內師生、泳客安全,並就所監控區域,交互重疊監控,避免管理死角 應特別注意下水處及角落或群聚嬉戲之團體 ,並不得離開池邊 5 公尺 。 5. 依場地使用須知管理泳池內師生、泳客秩序,注意學生於岸上與池中動作,並禁止泳客潛泳,遇有奔跑 、嬉戲 、跳水及阻礙到其他學生之行為,即立即制止並勸導之 。 6. 開放結束前請同學師生、泳客做結束準備 先就本身負責區域巡視再分泳池兩側以相互交替巡視泳池後,留守泳池。 7. 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施, 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 8. 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9. 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 過濾及 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10. 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救生配備。 (二)游泳池機房設備 維護工作 1. 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工作。 2. 定時作好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 ,並將結果公告。 3. 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4. 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 注意人員操作安全與設備維護 。 (三)協助其他學校行政事宜 1. 支援辦理體育組活動工作。 2. 支援學務處相關活動。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二) 年滿十八歲男女不拘。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四) 持有合格救生證(必須為行政院體育署所公告認可單位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持以上單位核發之有效「救生教練證」者,得准予先行報考,唯報名時須填寫切結書,若經錄取,於報到時仍需繳交 上開單位核發之合格、合法、有效救生員證,方得予以僱用,未能依規定繳交驗證者,取消僱用資格,不得異議。)
聯絡方式 一、 僱用期間 114 年 報到日 起至 114 年 12 月 3 1 日止 。視游泳課程及泳池開放時間彈性調整 二、 薪津報酬月薪 40,48 0 元,享勞健保及勞退。 三、 報名日期: (1) 第一梯次 即日起 1 1 4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00 止。 (2) 第二梯次 即日起 11 4 年 5 月 5 日 下午16:00 止。 (3) 第 三 梯次 即日起 11 4 年 5 月 12日下午16:00 止。 (4) 本階段招聘共分為 3 梯次, 若聘滿 3 名救生員將停止招聘,有意報考者可先行致電本校體育組詢問。 四、 報名方式: 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凡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未能親自辦理者,需附委託書) 五、 報名地點: 國立金門農工體育組(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082-333274#307) 六、 報名手續: (一) 繳交甄選報名表。 (二)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 (三) 繳 驗 國民 身分證 正本 、救生員證照 、學歷證明 正本 。 正本驗畢發還,需繳交影本一份存參 (四) 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可於錄取後報到時繳交 ,最近 3 個月內之健康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 (五) 切結書、委託書 如委託辦理者 ,受委託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七、 甄選時間: 甄選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 。 八、 甄選地點: 本校游泳池 九、 甄選方式: (1)技能50%:基本游泳能力 。 ( 2)面試50%: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項評定 。 ( 3)總分數未達75分不予錄取。 十、 工作職責:詳如附件一。 十一、 錄取公告及報到: (一) 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並經本校核定後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本校體育辦理應聘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 任期自 114 年報到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管理單位每季辦理救生員工作考核,若人員有重大違紀得隨時解聘之;聘約期間表現優異,經本校相關單位考評會議通過同意者,得續約一年。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完成應聘手續,需俟簽奉核准後,電話通知錄取人辦理報到事宜。 十二、 附則: (一)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取消其甄選、錄取資格 。 (二) 在本校任職期間,需配合校方依事實需要作勤務調整,並應受學校校長及主管人員之指揮監督。 (三) 僱用期間應按日簽到、簽退,不遲到、 不 早退、 不 曠職,並遵守校方服勤規定,必要時應出席校方有關會議,如有違反規定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 請假需 1 週前向校方提出申請,並自行覓妥合格人員代理職務 。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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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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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救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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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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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 (一) 每週一至週五,每日 08:00 ~12:00~13:00 ~17:00 。 (二) 配合學校游泳課程及游泳池開放時間 。 (三) 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合格之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 以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 )游泳池安全維護及環境衛生管理 1. 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 依勤前教育事項,先行巡視泳池,並清潔泳池,將池底吸塵器由池底收起,並將電源延長線整理放置固定位置 。 3. 檢查相關教學輔助教具 、 救生與清潔器材是否齊備與就定位。 4. 就定點或巡場位置監控泳池內師生、泳客安全,並就所監控區域,交互重疊監控,避免管理死角 應特別注意下水處及角落或群聚嬉戲之團體 ,並不得離開池邊 5 公尺 。 5. 依場地使用須知管理泳池內師生、泳客秩序,注意學生於岸上與池中動作,並禁止泳客潛泳,遇有奔跑 、嬉戲 、跳水及阻礙到其他學生之行為,即立即制止並勸導之 。 6. 開放結束前請同學師生、泳客做結束準備 先就本身負責區域巡視再分泳池兩側以相互交替巡視泳池後,留守泳池。 7. 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施, 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 8. 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9. 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 過濾及 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10. 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救生配備。 (二)游泳池機房設備 維護工作 1. 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工作。 2. 定時作好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 ,並將結果公告。 3. 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4. 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 注意人員操作安全與設備維護 。 (三)協助其他學校行政事宜 1. 支援辦理體育組活動工作。 2. 支援學務處相關活動。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二) 年滿十八歲男女不拘。 (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四) 持有合格救生證(必須為行政院體育署所公告認可單位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持以上單位核發之有效「救生教練證」者,得准予先行報考,唯報名時須填寫切結書,若經錄取,於報到時仍需繳交 上開單位核發之合格、合法、有效救生員證,方得予以僱用,未能依規定繳交驗證者,取消僱用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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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僱用期間 114 年 報到日 起至 114 年 12 月 3 1 日止 。視游泳課程及泳池開放時間彈性調整 二、 薪津報酬月薪 40,48 0 元,享勞健保及勞退。 三、 報名日期: (1) 第一梯次 即日起 1 1 4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6:00 止。 (2) 第二梯次 即日起 11 4 年 5 月 5 日 下午16:00 止。 (3) 第 三 梯次 即日起 11 4 年 5 月 12日下午16:00 止。 (4) 本階段招聘共分為 3 梯次, 若聘滿 3 名救生員將停止招聘,有意報考者可先行致電本校體育組詢問。 四、 報名方式: 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凡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未能親自辦理者,需附委託書) 五、 報名地點: 國立金門農工體育組(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082-333274#307) 六、 報名手續: (一) 繳交甄選報名表。 (二) 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 (三) 繳 驗 國民 身分證 正本 、救生員證照 、學歷證明 正本 。 正本驗畢發還,需繳交影本一份存參 (四) 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可於錄取後報到時繳交 ,最近 3 個月內之健康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 (五) 切結書、委託書 如委託辦理者 ,受委託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七、 甄選時間: 甄選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 。 八、 甄選地點: 本校游泳池 九、 甄選方式: (1)技能50%:基本游泳能力 。 ( 2)面試50%: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項評定 。 ( 3)總分數未達75分不予錄取。 十、 工作職責:詳如附件一。 十一、 錄取公告及報到: (一) 錄取名單於甄選完畢並經本校核定後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本校體育辦理應聘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 任期自 114 年報到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管理單位每季辦理救生員工作考核,若人員有重大違紀得隨時解聘之;聘約期間表現優異,經本校相關單位考評會議通過同意者,得續約一年。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完成應聘手續,需俟簽奉核准後,電話通知錄取人辦理報到事宜。 十二、 附則: (一) 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取消其甄選、錄取資格 。 (二) 在本校任職期間,需配合校方依事實需要作勤務調整,並應受學校校長及主管人員之指揮監督。 (三) 僱用期間應按日簽到、簽退,不遲到、 不 早退、 不 曠職,並遵守校方服勤規定,必要時應出席校方有關會議,如有違反規定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 請假需 1 週前向校方提出申請,並自行覓妥合格人員代理職務 。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 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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