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臨時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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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1 ~ 114/04/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臨時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竹科實中 新竹市東區介壽路300號 |
工作內容 | 一、服務對象為一名高中部一年級的學生。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如:用餐、如廁、穿脫衣服...等。 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四、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如: 課程參與、分組討論...等。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應完成 36 小時職前訓練,且每年應參加至少 24 小 時在職訓練;前二項訓練課程以案例及實作為主,並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 3 小時以上。 九、每日應依規至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列為考核項目。 十、工作期程:114 年到職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2 條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4-17 條規定不得進用為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情事者。 二、具相關特教經驗者尤佳。 三、具基本電腦能力。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
聯絡方式 | 一、日期:11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至 4 月 25 日(星期五) 二、方式: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 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與正 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切結書除外)。請於 114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收件寫:「國立竹科實中輔導室」收(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六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nehs.h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附正反面影本。 (三)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連續服務達三個月以上或累計達一年以上之證書,可附專長證件)。 (四)兵役資料(無者免附)。 (五)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臨時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
114/04/15~114/04/18
|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1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臨時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服務對象為一名高中部一年級的學生。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如:用餐、如廁、穿脫衣服...等。 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四、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如: 課程參與、分組討論...等。 五、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六、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七、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八、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應完成 36 小時職前訓練,且每年應參加至少 24 小 時在職訓練;前二項訓練課程以案例及實作為主,並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 3 小時以上。 九、每日應依規至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列為考核項目。 十、工作期程:114 年到職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2 條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 14-17 條規定不得進用為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情事者。 二、具相關特教經驗者尤佳。 三、具基本電腦能力。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聯絡方式
一、日期:11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至 4 月 25 日(星期五) 二、方式: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 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與正 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切結書除外)。請於 114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收件寫:「國立竹科實中輔導室」收(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六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nehs.h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附正反面影本。 (三)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連續服務達三個月以上或累計達一年以上之證書,可附專長證件)。 (四)兵役資料(無者免附)。 (五)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資訊以後附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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