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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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5/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殯葬宗教管理所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確認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如有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請一併上傳,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013民政課廖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蔡課員。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殯葬宗教管理所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並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確認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如有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請一併上傳,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洽詢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5)6932013民政課廖課長,其餘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蔡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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