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主任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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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28001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 |
工作內容 | 綜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會計、審計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三、富溝通協調及領導統御能力。 四、具預、決算編製實務經驗者尤佳。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交通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主計人員。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主計室主任。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應徵者請同步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以下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報名人數過多時,本職缺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由用人單位視需求決定人數,但至少為5人)進行面試。 七、本案聯絡人:交通部會計處綜合規劃科 朱小姐,聯絡電話:(02)2349-262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綜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會計、審計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三、富溝通協調及領導統御能力。 四、具預、決算編製實務經驗者尤佳。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交通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主計人員。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主計室主任。 二、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應徵者請同步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以下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報名人數過多時,本職缺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由用人單位視需求決定人數,但至少為5人)進行面試。 七、本案聯絡人:交通部會計處綜合規劃科 朱小姐,聯絡電話:(02)234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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