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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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金門縣政府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金門縣 |
工作地點 | 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
工作內容 | (一) 督導本縣農業試驗所業務。 (二) 本縣農業政策規劃並執行。 (三) 辦理本縣高粱小麥業務。 (四) 執行農業部補助高粱補貼、農機、雜糧集團產區、綠肥、農村再生、走私進口農產品銷毀處理等計畫。 (五) 審核農業設施容許案件。 (六) 移除互花米草、銀膠菊等外來種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農業行政或農業技術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三)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能力、領有汽車駕駛執照(會開車)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5月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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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督導本縣農業試驗所業務。 (二) 本縣農業政策規劃並執行。 (三) 辦理本縣高粱小麥業務。 (四) 執行農業部補助高粱補貼、農機、雜糧集團產區、綠肥、農村再生、走私進口農產品銷毀處理等計畫。 (五) 審核農業設施容許案件。 (六) 移除互花米草、銀膠菊等外來種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農業行政或農業技術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三)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能力、領有汽車駕駛執照(會開車)尤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5月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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