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2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工作內容 (一) 督導本縣農業試驗所業務。 (二) 本縣農業政策規劃並執行。 (三) 辦理本縣高粱小麥業務。 (四) 執行農業部補助高粱補貼、農機、雜糧集團產區、綠肥、農村再生、走私進口農產品銷毀處理等計畫。 (五) 審核農業設施容許案件。 (六) 移除互花米草、銀膠菊等外來種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農業行政或農業技術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三)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能力、領有汽車駕駛執照(會開車)尤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5月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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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 督導本縣農業試驗所業務。 (二) 本縣農業政策規劃並執行。 (三) 辦理本縣高粱小麥業務。 (四) 執行農業部補助高粱補貼、農機、雜糧集團產區、綠肥、農村再生、走私進口農產品銷毀處理等計畫。 (五) 審核農業設施容許案件。 (六) 移除互花米草、銀膠菊等外來種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農業行政或農業技術類科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三)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四) 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團隊精神、電腦文書(WORD、EXCEL等)處理能力、領有汽車駕駛執照(會開車)尤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5月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yen582158 @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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