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約僱人員 (課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22
刊登起迄日 114/04/22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役政災防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 號 )
工作內容 (一) 役政相關業務。 (二) 災害防救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四) 工作積極認真,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4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7月31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420役政災防課宋課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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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4/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役政相關業務。 (二) 災害防救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人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四) 工作積極認真,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4年4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7月31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420役政災防課宋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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