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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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5/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5等或6等至7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5號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
工作內容 | 1.小額採購及協助標案工作、勞保、健保等各項業務。 2.修繕及保養廠商聯繫。 3.協助文書、事務、出納等總務處各組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非於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期間者。 2.投件人員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無涉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 3.投件人員必須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4.具公文書理解應用能力,熟悉MS Word、Excel等文書應用軟體或相關開放式軟體操作。 5.具採購證照或有實際採購經驗者尤佳。 6.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主動,並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並需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職務輪調。 |
聯絡方式 | ◎本案聯絡電話:02-29602500分機720人事室郭小姐 ◎報名手續: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備齊相關資格審查資料,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完成自傳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特別注意: ※本次報名需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近一次考績通知書」影本。 ※如具有職務相關證照(如採證證照、電腦證照、語言證書等)亦可上傳影本,無則免付 ※未經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填寫自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甄選程序與方式: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選,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欄。(網址https://www.pcsh.ntpc.edu.tw/),請自行查詢。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2.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幹事
114/02/18~114/03/03
|
公告日期
114/04/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小額採購及協助標案工作、勞保、健保等各項業務。 2.修繕及保養廠商聯繫。 3.協助文書、事務、出納等總務處各組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非於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期間者。 2.投件人員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無涉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 3.投件人員必須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4.具公文書理解應用能力,熟悉MS Word、Excel等文書應用軟體或相關開放式軟體操作。 5.具採購證照或有實際採購經驗者尤佳。 6.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主動,並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並需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電話:02-29602500分機720人事室郭小姐 ◎報名手續: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備齊相關資格審查資料,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完成自傳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特別注意: ※本次報名需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近一次考績通知書」影本。 ※如具有職務相關證照(如採證證照、電腦證照、語言證書等)亦可上傳影本,無則免付 ※未經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未填寫自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甄選程序與方式: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選,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欄。(網址https://www.pcsh.ntpc.edu.tw/),請自行查詢。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2.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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