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里幹事
| 公告日 | 114/04/2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4/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
| 工作內容 | 1、里一般行政管理及曲溪里火化場回饋金業務。 2、里各種會議之召開、社會福利受理及災害查報。 3、里一般民政、經建、環保行政等業務上之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係退休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4年6月2日,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2、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8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 3、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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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4/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里一般行政管理及曲溪里火化場回饋金業務。 2、里各種會議之召開、社會福利受理及災害查報。 3、里一般民政、經建、環保行政等業務上之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退休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4年6月2日,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2、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8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 3、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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