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文化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0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工作內容 1.新竹市台語家庭計畫相關行政業務推動。 2.協助徵集台語家庭認列本計畫相關課程及活動,將課程活動資訊、參與者名單上傳或登錄至文化部指定網站;安排專業委員審核台語家庭上傳之台語影片等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3.相關行銷推廣活動協助,並提供新竹市參與計畫之台語家庭相關輔導及諮詢。 4.藝文推廣科出版品與文宣品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尤以文史藝術、教育、設計等相關學系所為佳。 2.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含書寫)及電腦操作能力。 3.具備台語能力分級B1(中級)以上尤佳。 4.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12/31。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班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據下列第二點應徵: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政府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 (3)請於履歷上留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以利聯繫。 2.應徵方式:請於本局公告附件區下載或本徵才網站所附「新竹市文化局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約用人員履歷表」(空白及範例),相關資料請參考範例填寫,填妥後將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合併成1份A4大小之PDF檔,併同「履歷表WORD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標題需註明「應徵藝文推廣科專案助理(約用人員)」)。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未依前述格式應徵,視為資格不符。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以月薪$37, 765元進用,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 6.如有本職缺相關疑問,敬請聯絡(03)5319756轉209 楊小姐或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0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新竹市台語家庭計畫相關行政業務推動。 2.協助徵集台語家庭認列本計畫相關課程及活動,將課程活動資訊、參與者名單上傳或登錄至文化部指定網站;安排專業委員審核台語家庭上傳之台語影片等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3.相關行銷推廣活動協助,並提供新竹市參與計畫之台語家庭相關輔導及諮詢。 4.藝文推廣科出版品與文宣品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尤以文史藝術、教育、設計等相關學系所為佳。 2.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含書寫)及電腦操作能力。 3.具備台語能力分級B1(中級)以上尤佳。 4.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12/31。 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班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據下列第二點應徵: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政府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 (3)請於履歷上留可聯絡之電話及e-mail,以利聯繫。 2.應徵方式:請於本局公告附件區下載或本徵才網站所附「新竹市文化局約聘僱(含職務代理)暨約用人員履歷表」(空白及範例),相關資料請參考範例填寫,填妥後將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合併成1份A4大小之PDF檔,併同「履歷表WORD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標題需註明「應徵藝文推廣科專案助理(約用人員)」)。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未依前述格式應徵,視為資格不符。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以月薪$37, 765元進用,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 6.如有本職缺相關疑問,敬請聯絡(03)5319756轉209 楊小姐或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