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藥師

公告日 114/04/23
刊登起迄日 114/04/22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新屋分院(327005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工作內容 臨床藥師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藥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且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五)領有中藥課程16學分證明書。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最新消息。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4 年 05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藥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藥師
113/12/09~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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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臨床藥師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藥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且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五)領有中藥課程16學分證明書。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最新消息。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4 年 05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藥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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