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藥師
公告日 | 11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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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2 ~ 114/05/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至師(三)級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新屋分院(327005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
工作內容 | 臨床藥師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藥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且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五)領有中藥課程16學分證明書。 |
聯絡方式 |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最新消息。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4 年 05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藥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藥師
113/12/09~113/12/16
|
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2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臨床藥師工作。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藥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且累計服務滿2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五)領有中藥課程16學分證明書。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最新消息。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4 年 05月 22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藥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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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113/12/09~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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