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圖書館
書記
公告日 | 113/11/25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0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圖書館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
工作內容 | 一、櫃臺人員輪值班表製作。 二、1樓流通櫃臺業務與輪值。 三、1樓大廳服務臺、資訊檢索區志工協調人。 四、1樓閱覽區環境及資訊檢索區系統管理。 五、本館文創商品及出版品代售。 六、臨時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圖書資訊管理或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者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二、具備圖書資訊專業及第1線讀者服務經驗尤佳。 三、熟諳資訊檢索及自動化系統操作;擅長文書處理(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工作調度支援、職務分配及調整,無不良嗜好。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檢附「國立臺灣圖書館各類人員甄選報名表」(簽名掃描後上傳),及下列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前開系統: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最近1次派令 (五)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六)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 最近2年獎懲資料影本。 三、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初選(筆試或面談);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未獲通知參加複選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調任事宜,並依本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五、聯絡電話:(02)29266888分機8753,聯絡人:李小姐。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如退休公務人員及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或依相關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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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櫃臺人員輪值班表製作。 二、1樓流通櫃臺業務與輪值。 三、1樓大廳服務臺、資訊檢索區志工協調人。 四、1樓閱覽區環境及資訊檢索區系統管理。 五、本館文創商品及出版品代售。 六、臨時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圖書資訊管理或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者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二、具備圖書資訊專業及第1線讀者服務經驗尤佳。 三、熟諳資訊檢索及自動化系統操作;擅長文書處理(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工作調度支援、職務分配及調整,無不良嗜好。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檢附「國立臺灣圖書館各類人員甄選報名表」(簽名掃描後上傳),及下列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前開系統: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最近1次派令 (五)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六)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 最近2年獎懲資料影本。 三、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初選(筆試或面談);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未獲通知參加複選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調任事宜,並依本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五、聯絡電話:(02)29266888分機8753,聯絡人:李小姐。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如退休公務人員及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或依相關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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