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4/23
刊登起迄日 114/04/23 ~ 114/05/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工作內容 一、採訪暨發布市政新聞、新聞輿情收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新聞傳播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汽、機駕駛執照,可配合外勤工作需求者為佳。 五、能配合外縣市及國外出差,具有良好體能與抗壓性者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4日前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勿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局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 二、上傳資料請包含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未依規定檢附、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不成功,視同未報名。 三、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ews.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宣導專區/人事專區/檔案下載,下載外補人員簡歷冊,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新聞局新聞聯繫科助理員職務)。 四、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5006劉小姐及15017白小姐;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新聞聯繫科:04-22289111分機15301陳科長或分機15311楊股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助理員
114/04/11~114/04/1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5/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採訪暨發布市政新聞、新聞輿情收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新聞傳播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汽、機駕駛執照,可配合外勤工作需求者為佳。 五、能配合外縣市及國外出差,具有良好體能與抗壓性者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4日前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勿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局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 二、上傳資料請包含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未依規定檢附、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不成功,視同未報名。 三、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ews.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宣導專區/人事專區/檔案下載,下載外補人員簡歷冊,填妥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新聞局新聞聯繫科助理員職務)。 四、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5006劉小姐及15017白小姐;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新聞聯繫科:04-22289111分機15301陳科長或分機15311楊股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助理員
114/04/11~114/04/17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