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工程員
| 公告日 | 114/04/2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3 ~ 114/05/0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職稱 | 工程員 |
| 職系 | 建築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建築管理組)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建築管理(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或公寓大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建築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應具建築、土木、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相關學位,如為研究所碩士以上為佳。 三、具有辦理建築管理(含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或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業務經驗3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02)8771-2700盧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工程員
113/12/12~113/12/19
|
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5/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建築管理(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或公寓大廈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建築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應具建築、土木、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相關學位,如為研究所碩士以上為佳。 三、具有辦理建築管理(含建築許可、施工管理、使用管理或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業務經驗3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02)8771-2700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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