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23
刊登起迄日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 1. 採訪暨發布市政新聞、新聞輿情蒐集。 2. 媒體公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三) 僱用期限: 1. 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中下旬)。 2. 本案職務代理人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工作認真、積極、主動,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思路清晰並具分析能力,抗壓性高可配合加班者為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Adobe影像處理軟體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四) 具汽、機駕駛執照,可配合外勤工作需求者為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30日前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聯繫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檢附資料如下: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 (二) 個人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 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報名文件請以影本A4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 報名期間:114年4月23日至114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 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 (七) 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5006劉小姐;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新聞聯繫科:04-22289111分機15301陳科長或分機15311楊股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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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 1. 採訪暨發布市政新聞、新聞輿情蒐集。 2. 媒體公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三) 僱用期限: 1. 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中下旬)。 2. 本案職務代理人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工作認真、積極、主動,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思路清晰並具分析能力,抗壓性高可配合加班者為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Adobe影像處理軟體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四) 具汽、機駕駛執照,可配合外勤工作需求者為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30日前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聯繫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檢附資料如下: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 (二) 個人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六) 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報名文件請以影本A4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 報名期間:114年4月23日至114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 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 (七) 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15006劉小姐;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新聞聯繫科:04-22289111分機15301陳科長或分機15311楊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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