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法務室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0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職稱 法務室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擬議處理事項 (二) 協助辦理本署訴願審議案件之擬議相關事宜。 (三) 業務有關法制作業與法律諮詢意見之提供。 (四) 協助辦理外國人違法案件之相關行政處分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法律系尤佳。 (三)具有1年以上法務或辦理外國人工作權益法規之經驗者。 (四)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具行政救濟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公開甄選,並一律以紙本方式報名、報名表件、應備文件、報名地址及甄選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至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下載。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7,935元,均享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 (三)聯絡方式:報名相關問題請洽:黃小姐,聯絡電話:(02)8995-6205,業務聯絡人:羅小姐, 聯絡電話:(02)8995-6229。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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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0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職稱

法務室約用人員(業務督導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擬議處理事項 (二) 協助辦理本署訴願審議案件之擬議相關事宜。 (三) 業務有關法制作業與法律諮詢意見之提供。 (四) 協助辦理外國人違法案件之相關行政處分事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法律系尤佳。 (三)具有1年以上法務或辦理外國人工作權益法規之經驗者。 (四)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具行政救濟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公開甄選,並一律以紙本方式報名、報名表件、應備文件、報名地址及甄選內容等相關資訊請至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下載。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7,935元,均享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 (三)聯絡方式:報名相關問題請洽:黃小姐,聯絡電話:(02)8995-6205,業務聯絡人:羅小姐, 聯絡電話:(02)899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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