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4/23
刊登起迄日 114/04/23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中興路126號(本署中區業務組南投聯絡辦公室),或依業務需要派駐本署中區業務組、豐原、沙鹿、彰化等聯絡辦公室。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承保、財務行政及臨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人員,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以居住地鄰近南投縣草屯鎮或臺中市霧𡶶區地區者尤佳。 四、若有櫃檯服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內各項履歷資料完整無誤,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欄不得空白。 二、逾期或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4)22583988轉6701,承辦人:魏小姐。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科員
114/02/18~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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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承保、財務行政及臨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人員,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以居住地鄰近南投縣草屯鎮或臺中市霧𡶶區地區者尤佳。 四、若有櫃檯服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內各項履歷資料完整無誤,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欄不得空白。 二、逾期或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4)22583988轉6701,承辦人:魏小姐。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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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2/18~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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