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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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工作內容 | (一)身心障礙者職業探索相關業務及活動學員校外見學參觀相關業務。 (二)自辦訓練工場清潔、制服及工作鞋領用等相關採購案業務。 (三)辦理身心障礙者訓練體驗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三)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條及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五)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重新公告3日。 |
聯絡方式 | ★待遇: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定期契約以年計,工作期間暫訂自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23日止(惟以被代理人實際請假及留職停薪日期為主)。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後先於「履歷填寫」維護個人資料、填寫自傳,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 4.其他證照及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等)。 5.「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之附件,或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0423本分署「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附件,並於頁末親自簽名)。 (二)通訊報名: 無法線上報名者,請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0423本分署「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併同前述證明文件紙本於114年4月30日前寄達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以本分署收件章日期為主),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請將履歷表word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逾期報名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參加甄選,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僱,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1陳小姐。 ★注意事項: (一)正取名額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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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者職業探索相關業務及活動學員校外見學參觀相關業務。 (二)自辦訓練工場清潔、制服及工作鞋領用等相關採購案業務。 (三)辦理身心障礙者訓練體驗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三)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3條及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五)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重新公告3日。
聯絡方式
★待遇: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定期契約以年計,工作期間暫訂自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23日止(惟以被代理人實際請假及留職停薪日期為主)。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後先於「履歷填寫」維護個人資料、填寫自傳,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下列文件(合併成1份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再至「應徵職缺」查詢本職缺並點選「確定應徵」,確認個人履歷內容均無誤,再次點選「確定應徵」即應徵完成: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法取得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 4.其他證照及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等)。 5.「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之附件,或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0423本分署「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附件,並於頁末親自簽名)。 (二)通訊報名: 無法線上報名者,請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1140423本分署「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併同前述證明文件紙本於114年4月30日前寄達本分署人事室陳小姐收(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以本分署收件章日期為主),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請將履歷表word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逾期報名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參加甄選,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僱,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五)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1陳小姐。 ★注意事項: (一)正取名額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參加本甄選者,視同同意本公告所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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